“我所有的还款加起来得有20多万,我只见到了3000块钱。”
2017年3月,哈尔滨的一名女大学生彭梓莹(化名)因为学习生活上的问题,急需3000元钱。同学说可以介绍一个人帮助她渡过难关,但彭梓莹没有想到,就是这个人,给她带来了一连串的噩梦。
同学介绍的这个人叫“可乐姐”,在一家名叫“聚恒力”的借贷公司工作。彭梓莹说自己想贷款3000元,“可乐姐”了解了她的情况后,爽快地答应了。但要求彭梓莹签一个贷款5000元的合同,称除了她能拿到的3000元,合同中其余的2000元要作为中介费和平台费被扣下,并且需要在一周内还清这5000元。
所谓的中介费,是同学介绍给彭梓莹借款渠道,需要收一笔好处费,这笔钱同学退还给了彭梓莹。而平台费,指的是“聚恒力”公司作为贷款平台,要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
一周后,彭梓莹没能还上5000元的贷款,但“好心”的“可乐姐”并没有催促她,而是把她介绍给了一名叫张昊的同事。同样“热心”的张昊表示,他可以帮助彭梓莹“解套”,还清她这5000元的贷款。
张昊帮彭梓莹还清“可乐姐”的5000元贷款后,这笔贷款单就转移到了张昊手上,张昊则又跟彭梓莹签了一份15000元的贷款合同。其中5000元是还给“可乐姐”的本金,剩下的10000元则是新贷款所需的中介费和平台费。
又一周过去了,没有固定收入的彭梓莹,第二笔贷款仍旧没能还清。而且,随着逾期的时间越来越长,第二笔贷款的1.5万元,已经随着利息涨到了2.7万元。
张昊仍然很和善,为了“帮助”彭梓莹解围,他把这笔债务又转给了另一个名叫张洪旭的同事。
张洪旭说他可以给彭梓莹贷款,但她必须要签一份4万元的贷款合同。
在张洪旭的恐吓下,彭梓莹不得不又签下了这笔4万元的贷款合同。除去上一笔贷款本金加逾期费的2.7万元,剩余的1.3万元同样作为中介费和平台费被扣除。
仅仅两个月,借款3000元的彭梓莹就欠了4万元的债务。张洪旭跟她说,因逾期太久,又产生了新的利息,她欠的钱已远远不止4万元了。
2017年8月,张洪旭提出要给彭梓莹找个挣钱的“工作”来帮助她还贷。
据彭梓莹说,在夜总会每天能挣600元,张洪旭每天要收100元的工作介绍费,剩下的500元让彭梓莹用来还贷。
身心俱疲的彭梓莹精神压力越来越大,甚至想到了自杀。无奈之下,她将此事告知了父母。在父母的鼓励下,彭梓莹到公安机关报了案。
“做好事”的犯罪嫌疑人
2017年12月26日,哈尔滨警方将“聚恒力”公司及其相关公司的数十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其中八成的犯罪嫌疑人都是90后,而且都有大学学历。在警方询问时,几名犯罪嫌疑人还觉得自己在“做好事”。
刚从大学毕业两年的“可乐姐”杨赫称借钱给彭梓莹是为了帮助她渡过难关。
第二、第三位债务人张昊和张洪旭则表示,借款给素不相识的彭梓莹是因为他们心太软,出于“好心”才帮助她。
“聚恒力”贷款公司的老板高昂,是一个年仅24岁的年经人,刚从一家重点大学国际贸易专业毕业。他说虽然自己是属于非法经营,但其公司的催收方式一向很“和善”。
但在警方查获的物证中,却发现了记录在“聚恒力”公司工作手册上的催收办法。
400余名大学生被“套路”
警方还在“聚恒力”公司查获了记载着400多名贷款人的账本,他们大多是在校的大学生。而同样有大学校园经历的“聚恒力”工作人员,对大学生贷款的心思摸得非常清楚。
大学生王琦(化名)为了挣钱,借了别人3000元在网上购买虚拟货币,但最终将3000元全赔了进去。在网上的贴吧里,他认识了“聚恒力”公司的阿七,想贷6000元还债的王琦却被阿七要求签一个1.3万元的贷款合同。
看到这么高的利息,王琦犹豫了,正准备向家里求助时,阿七的一个电话改变了他的想法。
王琦的贷款情况和彭梓莹相同,贷款单几经转手,他的欠款已经高达七八万了。为了给儿子还钱,王琦的父母卖了老家的房子和地。但所幸,当他父母带着钱来还债时,因为彭梓莹的举报,警方已经打掉了“聚恒力”公司。
女大学生江芷晗(化名)因弄丢了妈妈给她买的苹果手机,而找到“聚恒力”公司借款8000元,想再买一部手机。经过多次转单、解套、再贷款,仅仅两个月,8000元的贷款就变成了6万多元。
“聚恒力”公司的人将江芷晗和她的家长带到公司要求还款。
据江芷晗家人说,他们被困在“聚恒力”公司无法脱身,只能报警。但警察走了之后,公司的人就将他们又围了起来。双方僵持下,最终以江家人还款6万元告终。
重拳出击,大力治理
在打掉“聚恒力”公司等几个团伙后,哈尔滨政法委针对大学校园及其周边开展了大力度的综合治理,并会同教育部门对大学生开展了预防套路贷的教育工作。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政法委副书记锡东升表示,这种校园套路贷主要就是针对大学生群体,涉及人数众多,危害特别巨大。他们将以“聚恒力”公司等几个犯罪案例开展入学教育,让大学生从入校时就开始了解,增加识别能力、防范能力,避免受到校园套路贷的侵害
。
哈尔滨政法委的工作人员表示,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不断深入和法律的不断细化,司法执法人员对发生在校园的套路贷行为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因此也敢于出重手打击。他们接下来会坚持“打早”、“打小”,彻底清除这类危害大学生群体的犯罪行为。
普法时间
Q1:这些套路贷的犯罪团伙,之所以有恃无恐,是因为他们有一个预期,就是他们在放出贷款的时候,跟学生签的都是看上去很符合法律规定的一些借贷的条文。这样的借款约定在法律上我们怎么认定呢?
A1:校园套路贷和其他的套路贷犯罪一样,它有一定的欺骗性和迷惑性。从表面上看,可能这个协议也符合有关规定,但它本质上是实施了诈骗行为。我们现在正在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种套路贷犯罪,包括校园套路贷犯罪是我们打击的重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这里边其实就明确了即使有这些学生的签字、认可的情况,仍然能够定上套路贷,仍然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它只是以一种表面上合法的方式出现,但本质上是违法犯罪的,所以打击起来没有问题。
我们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所规定的关于套路贷的如何认定、怎么打击的这些条款,依法严厉打击套路贷犯罪,切实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今日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