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相关同学: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工作即日起开始受理。
一、资助对象: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二、资助标准: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具体资助额度依照学校学费标准确定。
三、资助方式:每年开学时申请当年度学费。
四、所需材料:
1.2015-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
2.退役证明复印件两份。
五、工作要求
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材料务必于9月30日前报学生处助学工作办公室(主楼508)。
联系电话:0351-3942639.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