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为什么在我不含恶意地拒绝他人的要求后自己会内疚?该如何克服?
先介绍一下内疚,理解内疚,也是对自己情感了解的途径。
内疚一直是情绪心理学和品德心理学研究的对象,因为内疚与道德的关系非常密切。
内疚的本意是:做了错事,感到自责。
在伊扎德的情绪分化理论中,内疚是人类的一种基本情绪,是在进化过程中产生的,不学就会,内疚是良知中的主要情感,良知是与人类伦理、道德有关,所以,从道德角度出发,内疚是指一个人感觉到自己违反道德规范的一种内心感受,平常说的做了错事受到良心的惩罚,就是罪恶感。
在某种意义上,内疚是一个人对自我进行心理惩罚。
霍夫曼提出一个虚拟内疚理论,谈到内疚是一个人”对别人的痛苦的移情性反应“,和”对引起别人痛苦原因的认知“二者之间的结合。
一个人的内疚,等同于自我轻视和自我厌恶,同时还会伴随着迫切、紧张和后悔等等情绪。
象拒绝别人的请求之后(无论是不是恶意),内疚自然而然会从你的内心产生,因为你感觉到了那个被你拒绝的人的感受,就好象是自己被拒绝了一样。通常,移情能力强的人更容易内疚。
一个人随年龄增长不断成熟,逐渐产生了责任感,知道在人际关系网络中,要对与自己有关的人负责,一旦没有履行责任,这个人就会有内疚的情绪。
内疚到底受什么样的因素影响呢?
既往经验: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有因伤害他人而内疚的经验,所以既往经验越多,一个人越有可能发生内疚之情;
移情水平:当一个人对他人的痛苦产生移情性悲伤或感同身受的时候,才有可能对他人的痛苦进行归因,并有可能“以为”是自己的行为所导致的或自己有一定责任。所以,一个人移情的能力高低或敏感程度,会影响内疚的发生;
道德水平:内疚是社会化了的道德负性情感,个体会有低头、目光回避、视线转移的外部行为表现,带有自我反思的特点,会产生自责,一个人的道德水平越高,越容易发生内疚之情;
关系程度:能让一个人产生内疚的事件,都涉及与自己有亲密关系或直接关系的人。因为只有在彼此具有紧密联系的情况下,当事人才会对他人所受的伤害或感到的悲伤产生自我归因,并反思自己行为的选择性和可控性以及相关的责任。关系亲密等级越高,越容易感到内疚。
知道了“内疚”是这样的一种情感,你还会想去“克服”它吗?内疚根植于我们情感系统中,与道德深深结合,它的存在,使我们在日常人际关系中能够学习“设身处地”、“将心比心”,当你的内疚被具体的事件唤醒时,你的道德情感同时被唤醒,促使你去回顾这个事件、反思自身的行为、重新评价自己的表现、转换更合适的情境表达,然后会成为你采取补偿行为的动机力量,从而促使你建立更牢固的更完善的人际关系。
内疚的存在的意义,是如此显著,你还要逆水行舟般地去“克服”它吗?
希望这个回复能带来一些人际关系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