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和推动中北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激励勤奋学习、创新进取的在校生,依据《关于印发<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2017]23号)文件精神及《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北大学设立“金发科技奖学金”协议书》内容,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中北大学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
二、年度奖励金额及评选人数
每年度奖学金总额为50000元,共计奖励14人,其中包括:
1.一年级硕士:奖励材料学院、化工学院各2人,每人5000元,共计20000元。
2.二年级本科生:奖励材料学院、化工学院各5人,每人3000元,共计30000元。
三、申请条件
1.对加入金发科技有较强的意向;
2.热爱学习,班级成绩排名前50%;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有学生社团或班级管理经验;
4.有院级以上获奖荣誉;
5.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考虑;
6.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组织能力、沟通能力、适应能力和成就导向。
四、评审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学生科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组织评审会确定本学院推荐人选,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助学办。
2.评选方法采用差额评选,方法如下:
(1)一年级硕士:提供材料学院、化工学院初选学生各3名,金发科技从中各评选出2名学生;
(2)二年级本科生:提供材料学院、化工学院初选学生各7名,金发科技从中各评选出5名学生。
3. 通过名单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校组织实施发放奖学金并对获奖者进行通报表彰。
五、评选要求
金发科技奖学金原则上不与同期的其他社会捐资奖助学金重复,上一学年已经获得国家奖学金及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参评。
六、管理与监督
金发科技奖学金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挤占,由学校直接支付给学生本人,不发放现金。金发科技奖学金的管理工作接受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校内纪检、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七、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下发的通知为准。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自2018年至2020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