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
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面临的经济困难,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政策规定,从即日起启动2017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人信息维护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如需办理续贷申请,每年应至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次,并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为避免学生因疏忽无法申请续贷,请各学院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周密组织续贷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更新个人信息。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
二.贷款对象首次在开行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以及有续贷需求的2014、2015、2016级本科生、研究生。
三.贷款额度标准
根据国家对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政策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本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本科生和研究生最低申请额度不低于1000元。学生可以申请的生源地助学贷款额度为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之和,且不得超过国家对本科生、研究生规定的最高助学贷款额度。高校审核时要重点把握额度标准,未按照规定填写助学贷款额度的,审核不予通过。
四.时间节点与要求
续贷声明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生源地贷款回执录入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
受理证明在提交时无不自行保留照片或者复印件,以免出现疏漏造成不要的麻烦。
五.续贷声明规范
续贷学生登录国家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续贷声明。续贷声明要求200字以上,包括上一学年的学习生活情况、个人对助学贷款的认识以及按时归还助学贷款的承诺三部分内容。填写续贷声明要态度端正,诚恳,如实反映自身学习生活状况,信守承诺。对于在续贷声明中复制抄袭、文本不加标点、内容敷衍凑字数的,审核一律不予通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续贷声明提交后,要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状态,以免给后续贷款办理带来麻烦。
六.申请材料
首次贷款所需材料:
1.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申请表,由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导出,学生需加盖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公章;
2.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
3.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本;
4.录取通知书、学生证。
续贷申请材料:
1.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申请表(不需学校或村镇单位盖章);
2.学生证及借款学生身份证的复印件;
3.上年合同复印件。
七.关于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
对于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请续贷学生及时联系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按照要求和程序提供续贷申请材料,需要学校提供证明材料的请及时到学生处助学工作办公室办理。
联系电话:0351-3942639;办理地点:主楼304室。
非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中需要填写的学校信息如下:
学校账户名:中北大学;
学校账户:0502121929024915246
学校开户行:工行太原市迎新街支行
学校开户行行号:102161000244
学校联系人:杨宝东、肖越曦;
联系电话:0351-3942639
学校代码:10110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