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是由山西省湖北商会在我校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湖北籍在校贫困学生,激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以良好的学业报效祖国,服务社会。为做好此次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2011、2012、2013级湖北籍贫困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生活俭朴、具有顽强的意志和进取心;
3.明礼诚信、富有爱心、关心集体;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较高。
三、资助标准及名额
1、资助标准:每人5000元。
2、名额分配:机电工程学院:4名;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4名;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3名;化工与环境学院:3名;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2名;仪器与电子学院:1名;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1名;理学院:1名;艺术学院:1名
四、评选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后报本学院学生科,并附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单一份和其他奖励证书复印件,在整理上报材料时请用曲别针或夹子,不要用订书针装订;
2.学院学生科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组织评审会确定本学院获奖人选,并进行相应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将推荐学生一览表及申请材料报学生处,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2月26日;
3.学生处组织评审会对各学院评选结果进行复审,由学院学生科负责老师对评选情况和推荐学生情况进行说明;
4、公示无异议后报湖北商会后发放助学金。
注:“社会捐资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推荐学生一览表从学生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