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客观、公正的评价辅导员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依据《中北大学辅导员工作条例》、《中北大学辅导员考评办法》和《校内津贴调整试行方案》文件精神,现将2013/2014学年辅导员工作进行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2013/2014学年在岗的辅导员。
二、考评方式及考评要求
依据《中北大学辅导员工作条例》、《中北大学辅导员考评办法》和《校内津贴调整试行方案》要求,各学院组织本学院辅导员考核工作。
二、考评程序
1、辅导员填写《中北大学辅导员工作考评表》,其中发表论文需要附论文复印件;
2、学院根据文件要求组织考核;
3、10月13日前将《中北大学辅导员工作考评表》、《中北大学“优秀辅导员标兵”申请表》及《辅导员工作考评汇总表》纸质版报学生处综合办,《辅导员工作考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wangyuan8107@nuc.edu.cn(相关表格到红色太行下载中心下载);
4、学生处审核、公布辅导员考评结果并组织进行优秀辅导员标兵评审。
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