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请按照表格要求填写本院受灾学生名单,注意事项:
1、请务必在5月29日上午10点前报回学生处助学办,过时责任自负; 2、按照表格格式进行统计; 3、上报人数严格按照最后一次上报学生处时的人数进行。
信息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