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寝室违章使用电器和乱拉电线是目前高校校园中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2002年至今我校因学生违章用电发生了多起火灾事故,给学校和同学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2002年3月11日,我校西山16舍某寝室发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5千元左右,事后查明引起火灾的原因是使用违章电器电加热棒;2002年11月22日,我校市内化工学院1舍某寝室发生火灾,同时引燃楼上的某寝室,经鉴定引起火灾的原因是使用电加热棒;2003年10月21日,我校北山B区3舍某寝室因使用电加热棒引起火灾,造成寝室内部分物品烧毁。
为切实消除寝室火灾安全隐患,保证自己及广大同学的人身财产安全,请严格遵守学校各项防火安全规定和注意事项。
【特别提示】:学生寝室内严禁使用电加热棒、电饭锅、电炉、电热水杯等违章电器;不得使用明火、私拉电线,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具体要求详见《大连理工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