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主题
进一步深化勤工助学“爱心、和谐、育人”的工作理念,鼓励我校经济困难学生树立自立自强的人生信念,营造热爱劳动、尊重劳动的校园文化氛围,进一步宣传弘扬勤工助学文化,强化资助育人效果。
二、参选对象
2017年11月~2018年10月参加我校勤工助学获得“优秀月度人物”称号的学生。
三、评选原则
勤工助学优秀人物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挥优秀人物的榜样力量。
四、评选机构
学生工作部(处)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各学院助学工作部门。
五、工作要求
1.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
2.评选时应着重考察学生的勤工助学表现和精神风貌,特别要推荐自立自强的正能量人物。
3.各评选机构认真负责、密切协同做好评选工作。
六、评选条件及名额
(一)优秀年度人物(5名)
1.2017年11月~2018年10月年度内获得过“优秀月度人物”称号。
2.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无不及格课程;无违纪。
3.积极参加勤工助学,年度内勤工助学劳动表现全部为“良好”及以上,工作态度认真。
4.自立自强,以实际行动感恩社会,具有可贵品质。
(二)优秀年度人物提名奖(若干)
对符合优秀年度人物评选条件但未获得优秀年度人物荣誉的学生,给予优秀年度人物提名奖励。
七、评选流程
(一)第一阶段(11月24日~11月28日)
1.学生向勤工助学指导中心提交由学院副书记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勤工助学优秀年度人物申请表”1份(红色太行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加盖教学科公章的成绩单1份,个人事迹报告(1000字左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介、上岗经历、对勤工助学的认识和感悟、个人获奖经历等)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电子版生活照(照片大小为1M以上)1份。纸质材料提交地点为德怀楼416,电子版材料发送至574345177@qq.com,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下午5点。
2.勤工助学宣传队对参选人及本次活动进行宣传。宣传方式一:微信投票评选;宣传方式二:中央大道海报宣传。
(二)第二阶段(11月29日~12月10日)
1. 勤工助学指导中心统一召开评审会,参选人需准备PPT,进行10分钟以内的答辩。
2.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对申请人的事迹进行宣传,组织网络投票。
(三)第三阶段
按照网络投票得分与评审会得分2:8的比例,确定优秀年度人物名单。获奖名单于评审会及投票结束后2日内在红色太行网站、中北大学学生成长服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八、奖励办法
授予获奖者中北大学“勤工助学优秀年度人物”称号。向其余符合优秀年度人物评选条件的学生颁发中北大学“勤工助学优秀年度人物提名奖”。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