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讲师须累计具有三年(含)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须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一、教学必备条件
1.专职辅导员型教师须主讲不少于1门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课程。
2.在教学研究、科学技术研究方面具有一定的能力,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考察,达到申报讲师职务相应的教学水平。
二、学术必备条件
受聘助教或硕士毕业以后在高校教学岗位工作以来,除满足上述教学必备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具有一定水平的论文2篇(没有高校助教经历、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论文不算);其中至少1篇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关。
2.获校级教学类成果奖1项第1名或省级教学成果奖1项前3名。
3.获校级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及以上1次或获省级及以上教学基本功大赛奖1次。
4.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省级(含)以上表彰;或指导学生获省部级各类竞赛奖1次;或本人参加省级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并获奖;或本人创建微博、微信个人公众号,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连续2年及以上持续开展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经学校组织鉴定内容和效果好;或主持1项校级及以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由校学生处、研究生院认定)。
满足上述条件的专职辅导员,即可申报评审讲师任职资格。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12月11日